小蝌蚪找不到妈妈了——对杭州市场青蛙贩子的追踪本报记者 汪嘉林 文/摄
“田鸡,田鸡,野生的田鸡……”记者4月15日路过杭州庆春路农贸市场时,偶然间发现在农贸市场两侧的路上,部分商贩的田鸡生意正做得十分红火。“不是早就不能出售青蛙了吗?这里怎么还会有这种场景?”记者顿生疑问。 为了一探究竟,记者进行了一番调查,发现杭州有不少人在卖青蛙、吃青蛙。记者为此又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得知青蛙是严禁捕杀的,其中的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并且吃青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容易因此得病,甚至导致失明、瘫痪。 “你尽管放心,这里的青蛙绝对野生” 正逢下班时间,路经庆春路农贸市场的“马大嫂”们时不时地往这边瞧瞧,一看有青蛙这种“野货”,纷纷掏钱购买。 青蛙贩子们似乎永远没有闲着的时候,一边对付着眼前的顾客,一边还要忙着对青蛙开膛破肚。 其中一个身穿花格子衬衫的中年农妇已经是这里的老卖家了,围着她的顾客也特别多。“嘿,她这里的青蛙特别正宗,我儿子很喜欢吃哩。”“是的,是的,我们家宝贝也很喜欢吃,回家弄点豆瓣酱炒炒味道可好啦!”两个欲买蛙的妇女议论着。 “你这青蛙是野生的?”记者问卖蛙人,“当然是野生的了,家养的味道能这么好吗?你看看到我这里来买的人就有数了嘛!”蛙贩一脸的不服气。“那现在杭州周边已经基本没什么农田了,你的青蛙是从哪里抓来的呢?”“嗨,一部分是从萧山、富阳来的,还有一些是从其他人那里收来的。你管那么多干吗?” 记者见已经引起了她的怀疑,便从人群中悄悄退了出来。时间已过了下午6点,天色慢慢放暗,但陆续还有人来买蛙。青蛙贩子将已经卖空的麻袋往旁边一甩,不知又从哪里拿出了满满一麻袋青蛙,倒在脸盆里开始了新一轮的叫卖。 餐馆以此为“野味”,青蛙贩卖情况堪忧 隔日,记者又到其他农贸市场打探一番,看看别处是否也有青蛙遭毒手。 记者首先来到了光复路农贸市场,虽然在市场里并没有发现青蛙的踪迹,但在附近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里,记者还是看到了有两三个人正在贩卖青蛙,与庆春路农贸市场的情况相同,买蛙人围得满满当当。 而在朝晖、大关等生活小区的农贸市场周边区域,记者也看到了类似的情况。 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繁华的吴山路上,记者也发现了卖青蛙的现象。 吴山路上小餐馆一家连一家,这些店家似乎商量过似的将自己店里有的“当家活物”摆在了门口,而在这些“活物”中居然有青蛙。 “嘿,你们这里有青蛙啊?”还没等记者说完,店老板便接茬:“那当然,这可是时令菜啊!刚刚才上桌呢,十足的‘野味’啊!” 青蛙不宜吃,无证贩卖属非法 记者就此情况走访了有关部门。杭州市中医院副主任医师俞永泉对市民吃青蛙表示忧虑:“青蛙是受保护的野生动物,但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人把青蛙肉当作补品或美味佳肴,导致一些商贩大肆捕杀青蛙。其实,青蛙肉本身并没有什么滋补功能。现代医学研究证明,青蛙在泥土里冬眠,历时半年,苏醒后,其体内带有多种病菌、毒素,经烹制也不能完全消除。庄稼施用化肥、农药较多,青蛙常吞食带有化肥、农药的害虫,即使吃的时候除去内脏但仍有很多农药被蛙体吸收,人若食用,农药残毒会通过‘食物链’毒害人体。青蛙体内有时会藏有一种名叫双槽蚴虫的寄生虫,人吃了带虫的青蛙肉后,双槽蚴虫便寄生于人的皮下或肾脏周围,产生一种使这些组织局部出现浮肿或脓肿的液体。如侵入眼部,可引起角膜溃疡、视力减退甚至失明。”俞医师还告诉记者,目前在青蛙体内还分离出一种对人体有较大危害的寄生虫———曼氏迭宫绦虫的裂头蚴。它常迁移到蛙的肌肉特别是在大腿和小腿里寄居,生命力很强,经过爆炒也不会死。人食用后,可能引起各种症状,较为常见的是眼裂头蚴病,严重的会造成角膜溃疡并发白内障失明等。最为严重的是脑裂头蚴病,临床表现酷似脑瘤症状,可能造成阵发性头痛、昏迷甚至瘫痪。 而浙江省林业厅法制处的黄辉告诉记者,青蛙一般可以分为黑斑蛙和虎纹蛙,根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规定,虎纹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而农业部也在很早以前就颁发了《关于保护青蛙的通知》。“青蛙的捕杀、经营必需得到当地部门的许可方可适当进行,而目前各农贸市场周边进行的青蛙买卖基本都没有获得许可,属于非法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规定,凡是没有取得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核准证或者超出核准证规定范围从事陆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活动的可以处以实物价值5倍的罚款。”杭州江干区工商分局稽查大队林又荣队长说。 林队长还告诉记者,有些人号称自己贩卖的青蛙是饲养的而非野生,想以此来逃脱法律责任,但根据《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凡是人工驯养、繁殖,只要没有产生进化变异同样属于保护之列。对于不法商贩,他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予以重点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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